被告人林某某,男,1986年5月26日生,户籍地:福建省莆田市。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于2017年11月13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2017年12月15日被逮捕。现押于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
在原告李志、梁贵诉深圳市海关一案中,国晖律师谢文作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向深圳市海关提起国家赔偿,后在律师的努力下当事人双方调解成功,原告获得了深圳海关的赔偿
原告诉称:原告与被告于2009年2月26日签订《租赁合同书》,约定原告在被告经营的某购物广场租赁一专柜从事海鲜、生鲜销售。2011年7月24日,原告按约定在被告处结算时,被告开出违纪处罚通知单,告知原告2011年7月上半月被处以罚款28000元,原告不服,与被告多次交涉无果
被告人林某某,男,1986年5月26日生,户籍地:福建省莆田市。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于2017年11月13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2017年12月15日被逮捕。现押于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