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谌某某,女,1971年11月5日生,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xx街道xx栋。因涉嫌污染环境罪,于2014年9月18日被羁押,2014年9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现押于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和指导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环境管理,现批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
公诉机关诉称,2018年9月12日下午16时15分,佛冈县石角镇港江河人工湖第三翻板闸下游一市政管网排水渠有蓝色水体排出,导致河水大面积出现蓝色。经佛冈县环保局对周边相关企业进行排查后,
被告人谌某某,女,1971年11月5日生,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xx街道xx栋。因涉嫌污染环境罪,于2014年9月18日被羁押,2014年9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现押于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