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诉称:2011年3月28日,原告以原告父亲李伟某的名义购买了肇庆市鼎湖区桂城xx中心xx楼xx房(下称"涉案房屋"),并办妥了涉案房屋的《房地产权证》。购买涉案房屋的全部价款以及办理产权登记
原告诉称:原告与被告于1999年相识,后相恋,并在2003年6月一起到广州同居生活。2004年原告出资购买了广州市珠海区聚德中街xx号xx房之房产。之后,原、被告之间的恋情受到其父母的强烈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