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在诉讼中非常常见,它可以划分为法医病理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临床鉴定等等。那么,司法鉴定的种类具体有哪些呢?
原告诉称,原告在为第三人取货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按规定属于工伤。事故发生后,原告并未放弃自己的权利,曾多次向第三人主张工伤赔偿,在第三人不愿赔偿的情况下,原告只得向被告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被告在没有仔细审查事实,没认真领会立法用意的情况害
原告诉称:原告与胡某某于2004年5月28日登记注册设立被告深圳市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6年7月12日,原告与胡某某将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给雷某某及苟某某,股权转让后,原告持有持有被告30%的股权、胡某某持有被告30%的股权、雷某某持有被告10%的股权、苟某某持有被告30%的股权
在诉讼活动中,无论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司法鉴定对罪与非罪、罪重与罪轻、此罪与彼罪、伤残程度认定、有无因果关系和是否工程质量等问题的鉴别和判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小编将自己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接触的司法鉴定业务,并对每一类司法鉴定做简要阐述,希望对大家的学习和工作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