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告诉称,2012年3月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由被告借款人民币八十万元给原告,并将借款一次性划入原告工商银行账户。2012年3月3日,王某拿来一张内容为“今借到黄某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其中人民币柒拾陆万元以转账形式转入陈某
原告诉称,2011年11月11日,被告XX公司与案外人深圳市XX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签订一份《委托代理进口协议》,该协议约定被告XX公司与案外人XX公司建立长期的进口
原告诉称,被告委托原告承揽加工玻璃镀膜:原告已经为被告承揽加工了该玻璃镀膜,并已经全部送货上门、且全部开具了相应的《深圳市增值税发票》,对此,被告亦已全部